{{ $t('FEZ002') }}教務處|
一、目的:
為照顧新北市(以下簡稱本市)家庭經濟弱勢子女及獎勵學生就近入學,提升學 生素質,培育人才,以促進本市教育永續發展。
二、核發對象:
學生設籍本市且為本市國中畢業生,並 就讀本市市立高級中等學校(如附件 1 所列之高級中等學校)之學生。
三、核發範圍及標準:(以各市立高級中等學校為單位)
(一) 助學金
(二) 入學獎學金
詳情請參見附加檔,請洽後續就讀之高中職(不含五專)註冊組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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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2-27
{{ $t('FEZ014') }}2024-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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