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諮商輔導支持體系設立辦法辦理。 二、為促進與維護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心理健康,協助教育現場第一線工作教師排解工作及生活壓力,提供諮商、諮詢及支持服務,透過心理師及專業人員陪伴教師,以團體諮商及心理健康研習活動,在多元議題探討之中,促發教師自我覺察及統整,協助教師在輔導學生上的專業知能成長,間接增進學生身心發展。 三、本案委由國立臺北教育大學心理諮商與健康促進研究中心(以下簡稱國北心健中心)辦理,資訊摘要如下:
(一)參與對象:
1.新北市政府主管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專任教師及代理教師,代理教師以代理期間為限。
2.新北市公立幼兒園教保服務人員及學校校長之支持服務,得準用之。
(二)旨揭支持團體活動服務申請方式:
1.請參閱附件文宣,利用QR Code掃描報名。
2.本市教師諮商輔導支持服務相關資訊,可洽國北心健中心官網(網站:https://psych.ntue.edu.tw/)。
3.倘有任何需求,可逕洽國北心健中心,電話(02)2732-1104分機86002、86003。
四、檢附本案支持團體活動文宣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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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10-05
{{ $t('FEZ014') }}2023-11-04|
{{ $t('FEZ004') }}2023-1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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