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為妥善運用社會資源,獎助家境弱勢之卓越學生順利完成學業,維護社會公平正義,訂定本實施計畫。
二、本計畫獎助對象為符合申請資格且就讀國內公立高中(職)、本市私立高中職,及新北市立國中小之卓越清寒學生(復查生請勿於本次提報)。
三、辦理旨揭計畫注意事項如下:
(一) 計畫內容請參閱附件。
(二) 報名:即日起至112年10月06日(星期五)前向教務處註冊組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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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08
{{ $t('FEZ014') }}2023-1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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