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8月29日臺教師(一)字第1122603710號函及該校112年8月30日戲曲秘字第1125003079號函辦理。
二、為使新住民及其子女發揮其語言及多元文化優勢,進而提升國人對新住民母國文化了解,教育部自105年起辦理旨揭舞蹈比賽,希冀藉由前開舞蹈比賽推動多元文化融合與交流,並成為嶄新藝文平臺。
三、旨揭比賽相關訊息如下:
報名時間:即日起至9月25日止。
參賽資格: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合法居留證之新住民。報名團隊中新住民身分者須至少達3分之1,報名團隊僅2人者須至少1名為新住民身分。
比賽日期
中區初賽:112年10月28日(星期六)。
北區初賽:112年11月4日(星期六)。
南區初賽:112年11月26日(星期日)。
全區決賽:112年12月17日(星期日)。
四、比賽辦法 舞蹈類型:以新住民母國民族舞蹈為主。 參賽作品應以參賽者之原創為原則。 以人數區分為A組、B組,若3年內曾於決賽獲獎者,進入甲組。 初賽每區評選A、B組各3至5隊晉級全區決賽。 更多詳細資料請參閱「2023新住民教育揚才計畫─第八屆新住民舞蹈比賽」比賽辦法。
五、檢附海報及比賽辦法暨報名簡章,若有任何疑問,請逕洽承辦人金小姐,電話02-2796-2666轉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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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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