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原住民族委員會112年8月8日原民教字第1120039324號函及原住民族委員會辦理國民中小學清寒原住民學生助學金實施要點辦理。
二、本助學金網路申報平臺網址為https://cip.ntcu.edu.tw/,新(112)學年度系統啟用日 (9月1日)起。鑒於作業公開化及透明化,請貴校公告本案網址,俾利學生、家長與教師皆可上網查詢相關訊息,確保個人權益。
三、申請基準及助學金金額:
(一)就讀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其戶籍資料註記為「原住民身分」,中低收入戶或家戶年所得總額在新臺幣(以下同)50萬元以下者。依本案要點規定,本助學金家戶年所得計列範圍為申請學生之父母。
(二)本案助學金分為上、下學期核發,國中原住民學生每學期2,000元整(即每學年4,000元整)。
(三)具低收入戶身分之原住民學生(含一、七年級新生)應請領「教育部學產基金低收入戶學生助學金」,惟不符學產基金會申領條件之低收入戶原住民學生,得申請本助學金補助,但不得雙重請領。
四、本案申請期限自即日起至9月29日(星期五)止,請貴校彙整學生申請資料及上網申報後,於112年9月29日(星期五)前,將書面資料以掛號郵寄出。 111學年度起免收學生之戶籍資料。
{{ $t('FEZ003') }}2023-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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