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2年2月24日臺教師(一)字第1120020327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鼓勵學生走進兩廳院,看見表演藝術各種面向。藝術家藉由他們的創作歷練、企業對藝術美學向下扎根的支持,提供學校師生豐富多元的表演藝術活動。 三、本計畫將於即日起至112年6月12日(星期一)止,開放111學年度下學期場次報名,申請頁面網址如下:https://npac-ntch.org/events/5261(計畫內容詳見附件申請辦法)。
{{ $t('FEZ003') }}2023-03-02
{{ $t('FEZ014') }}2023-04-01|
{{ $t('FEZ004') }}2023-03-02|
{{ $t('FEZ005') }}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