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總務處|
一、依據空氣污染防制法規定,機車出廠滿5年需每年至機車排氣檢驗站實施排氣檢驗(依行照發照月份前後一個月內完成);逾期未檢驗者,罰新臺幣500至3,000元不等罰鍰,最重將註銷牌照。
二、為提醒社會大眾定期實施機車排氣檢驗,確認排氣狀況符合標準,減少機車之排氣污染,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製作「機車定檢才上道,守法又能顧荷包」電子宣導單,呼籲大眾定期檢驗機車排氣,以提升新北市之空氣品質及機車定檢率,並維護市民健康。
三、倘仍有任何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至12時00分或下午1時30分至5時30分)逕洽,新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空氣品質維護科,或機車定檢專線(02)22505031、(02)225082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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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3-0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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