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11年11月3日新北教國字第1112087407號函辦理。
二、本次考試重要時程如下:
(一)第一階段報名: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自111年11月4日 (星期五)上午8時起至111年11月11日(星期五)下午5 時止;繳費時間自111年11月21日(星期一)上午8時起 至111年11月24日(星期四)晚上12時止。
(二)筆試時間:111年12月25日(星期日)上午8時30分至中 午12時。
(三)第二階段報名:111年12月28日(星期三)下午3時至6 時;採現場報名,地點為本市板橋國中,報名人員報名檔期間依本文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四)口試時間:112年1月8日(星期日)上午9時起。
(五)第二階段錄取公告:112年1月10日(星期二)下午9時前 公告於本局網站/電子公文區及校務行政系統。
(六)第三階段實習:112年8月1日至113年3月31日,實習期程 結束後,仍應持續商借本局至113年7月31日止。
(七)有關第三階段實習及面試之相關流程及細節,屆時將公 告於本局網站/電子公文區及校務行政系統。
三、初審機制變革及注意事項:
(一)期間:自111年11月14日(星期一)至11月18日(星期 五)。
(二)機制變革:人事人員於線上審核報名表,考生須將報名 附件資料送校(局)內人事人員佐證,如有資格及積分 疑義,請校(局)內人事人員將資料退回考生更正或逕 行更正後通知當事人,考生修改後即將資料繳交校 (局)內人事人員審核,如無疑義即請校(局)內人事 人員點選審核通過,考生應自行確認完成初審流程並線 上送出至市級審核,逾期未完成上開程序,視同未完成 初審流程。
(三)請人事人員協助先行審閱簡章規定須繳驗之影本資料, 如正確無誤請加蓋「與正本相符」並核章,再由考生送 市級審核,減少退件、補件或資料有誤情形;請人事人 員及考生共同把握線上初審及送出市級審核之時效。
四、相關試場配置與注意事項將另行公告於本局電子公文區, 屆時請應試人員逕自上網查閱。
五、其餘詳細內容及重要事項請參閱本簡章,亦可至本局網站/ 電子公文區及校務行政系統下載,不另販售。
六、檢附原函及簡章,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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