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目的:
(一)結合社會公益慈善力量,培育本市弱勢體育績優學生發展稟賦才能。
(二)獎助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不畏逆境勤奮向學之弱勢體育績優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及訓練。
(三)積極彰顯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人盡其才的教育目標。
二、辦理單位:新北市政府
三、獎助對象及名額:
(一)獎助對象:符合申請資格設籍本市且就讀本市市立高中 職 國中小之弱勢體育績優學生。
(二)獎助名額:實際獎助名額得視申請人數、捐款媒合情形調整之。
五、獎助內容:以獎助本市弱勢體育績優學生在學所需之助學費及日常生活所需之生活費為主;另受獎助對象有特殊困難,將依實際需求另案補助。
六、獎助方式:
(一)獎助原則:以長期獎助為原則,每學年補助1 次,以協助申請者延續其課業學習及體育潛能之發展,俾利於申請者在無經濟負擔之虞,得以充分學
習及發展。
(二)獎助期間:依據個案審定,申請人得逐年申請本獎助金,最多得予獎助11 年小 2 至高三畢業 。
七、申請資格:須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20 歲以下設籍本市 1 年以上且就讀本市市立高中 職 國中小之學生。
2. 申請者至少有父母 1 人或監護人同戶籍 就讀本市國中小之保護性個案【應附社會局之證明】不在此限 。
3.家境清寒符合下列條件之任何一項者。
(1)持有 戶籍所在地區公所 核發之「低收入戶證明」者。
(2)家境清寒、家庭突遭變故或家長非自願性失業,經濟困難致有學習中斷之虞的體育績優發展潛能學生。
如有需申請的同學請於11/4前至學務處體育組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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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1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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