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11年6月16日新北教中字第1111110202號辦理。
二、旨揭學分班報名期限:111年6月20日上午9時至6月30日下午5時(線上報名系統逾期恕不受理;審查資料寄送以郵戳為憑)。
三、招生班別:閩南語文,18人。
四、招生對象:因招收縣市及署薦送之在職專任教師後尚有餘額,自行招收在職專任教師優先,次之招收具中等學校合格教師證書且聘期為3個月以上之中等學校代理、代課或兼任在職教師(以下簡稱代理代課教師)參加,修畢課程即依規定核發教師證書,且招收之代理代課教師人數不超過該班招生數之20%。自行招生錄取順序如下:在職專任教師。 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高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通過欲報名之學分班科目之語言能力認證中級以上之代理代課教師,任教年資多者優先。 上開順序如條件相同,按以下次序錄取: 書面資料郵戳日期,並請一律以限時掛號寄出。 線上報名系統填寫順序。
五、修業期程:111年8月至113年6月,共計2年。
六、線上報名系統(僅於報名期間開放):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fTsSHmYO6_ldQCgWuX20fjm2MOUpZIvvTJK8g-pJxvtaI6Ig/closedform。
七、相關詳細資訊請參照清大語研所網頁【中等學校本土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 】專區。 八、檢附111學年度「中等學校本土語文(閩南語文)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招生簡章(自行招生適用)1份供參。
{{ $t('FEZ003') }}2022-06-17
{{ $t('FEZ014') }}2022-07-17|
{{ $t('FEZ004') }}2022-06-17|
{{ $t('FEZ005') }}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