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說明:
一、為貫徹市長施政重點,強化婦幼安全宣導成效,爰辦理本次活動以提升市民朋友對婦幼安全之認知,透過創意發揮,藉由影像教導市民朋友如何自我保護及預防危害,落實婦幼安全保護政策。
二、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以郵戳為憑)。
三、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一)故事繪本創作:以個人或團體名義參賽,不分年齡皆可參加,不分組評選。
(二)國小海報創作:以111年7月起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為限,分為低(一、二年級學生)、中(三、四年級學生)、高(五、六年級學生)年級3個組別。
(三)上開兩項比賽作品,限由個人製作參賽且每人限投稿1件。
四、作品主題及名稱:
(一)主題:作品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內容正向、溫馨和諧為佳。
(二)名稱:兩項比賽作品名稱皆限15個字以內;作品簡介限50字以內。
五、作品規格:
(一)故事繪本創作:
1.內容僅限平面創作,創作媒材不拘,作品尺寸以A4(21公分 x 29.7公分)為限,橫式、直式由創作者擇定。橫式、直式皆左翻,文字編排由左至右(惟內容不得以橫式、直式交錯呈現)。
2.作品頁數須超過10頁以上,含封面、封底設計,總頁數不得超過30頁。
(二)國小海報創作:稿件尺寸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不需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為限,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惟不受理以立體呈現、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方式創作之作品。
六、評選規則:
(一)評選標準:主題表達(40%)、創意表現(30%)及繪畫品質(30%)共3項目進行評分。
(二)評選作業:評審人員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若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三)著作權:得獎者須與本局簽訂著作財產權讓與切結書,該項權利歸屬本局,且不行使著作人格權,惟同意作者以複製方式保留作品。
七、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提供之禮券)
(一)故事繪本創作:(共計5名)
1.金獎1名,頒發5萬元禮券、獎盃1座。
2.銀獎1名,頒發3萬元禮券、獎盃1座。
3.銅獎1名,頒發2萬元禮券、獎盃1座。
4.佳作2名,各頒發1萬元禮券、獎狀1幀。
(二)國小海報創作:(共計24名)
1.高年級組:
(1)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2)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3)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4)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2.中年級組:
(1)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2)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3)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4)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3.低年級組:
(1)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2)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3)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4)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八、頒獎作業:
(一)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1年9月底前於本局及本局婦幼警察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
(二)頒獎典禮:預計於111年10月中旬於本局6樓大禮堂舉行聯合頒獎,並視新冠肺炎疫情決定是否辦理或調整辦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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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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