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24日臺教國署原字 第1110037572A號函辦理。
二、徵件日期:即日起自111年8月26日(星期五)止。
三、參加資格:持有身心障礙手冊(證明)之中華民國國民, 每位報名者以一項徵件作品為限。
四、活動相關資訊詳如附件,本案未盡事宜請洽木蘭文化事業 有限公司,連絡電話:0928-362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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