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1') }}教務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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ㄧ、報名方式:各場次於前二個禮拜前逕至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或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不接受備取。
二、全程參與研習者,由各所屬中心核發實際教師研習時數。 本案研習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場次所屬中心承辦人聯繫詢問。 本案研習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倘有課務至多3名課務排代出席;另請各中心工作人員務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如簽到、體溫量測紀錄、帶口罩、教學環境保持通風等。
三、本案辦理研習倘有新增或微調相關研習,請依本函核定公假(課務排代)。
四、檢附本案研習一覽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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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22
{{ $t('FEZ014') }}2022-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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