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3月1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33469A號函辦理。
二、本次參加對象為對校園修復式正義課程有興趣之公私立高中職教師及學生,如有意願參加者,請依實施計畫各場次報名網址於截止日前完成報名,並請各校同意參加人員公假出席及協助課務排代事宜。
三、附件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推動校園修復式正義彈性時間課程教學演示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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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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