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內政部移民署111年3月2日移署移字第11100287661號函辦理。
二、該署預計於111年5、6月間之週六、日於北區(臺北市及新北市各1場次)、中區(臺中市)、南區(高雄市)及東區(花蓮縣)開課,每場次招收培訓對象25名。
三、本案培訓課程共計2日(含測驗),報名期間自111年3月1日至111年4月15日止,採網路報名(報名官網:https://www.2022cci.com.tw)或郵寄報名(以郵戳為憑),參訓者完全免費;爰請貴校協助宣導、鼓勵年滿20歲持有中華民國身分證,或持有效之居留證件,且通曉越南語、印尼語、泰國語、柬埔寨語、菲律賓語、緬甸語及馬來西亞語等其中一種語言之新住民或其子女,或其他符合本案培訓對象資格者,踴躍報名參訓。
四、檢附「招生宣傳海報EDM」及「培訓招生簡章」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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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2-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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