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3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1 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 如下:
(一)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
(三)新北市111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二、一般類科簡章開缺名額將另函通知學校並於110年12月底前 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ntpc.edu. tw/)及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 ntpc.edu.tw)。
三、旨揭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
(一)線上報名:國中學校請於111年2月7日(星期一)至111 年2月17日(星期四)至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網(https://seapc.ntpc.edu.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郵寄報名資料:系統報名資料於111年2月18日(星期 五)始得列印,國中學校請於111年2月18日(星期五) 至111年2月25日(星期五)郵寄報名資料至承辦學校, 詳見各簡章。
四、本簡章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 ntpc.edu.tw/),倘對本市適性輔導安置有相關疑問,請 洽本局特殊教育科仲志遠輔導員,聯絡電話:(02) 29603456分機2691。
五、校內報名程序若有疑問可洽校內特教組或特教教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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