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0年10月5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00129033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正重點為放寬集會活動(含會展、宴席等)人數上限為室內80人,或超過80人但容留人數符合室內空間至少1.5米/人(2.25平方米/人),室外維持300人。集會活動不符合上開條件者,得提報防疫計畫報請地方主管機關核准後實施,或依目的事業主管機關防疫規定辦理。
{{ $t('FEZ012') }}
{{ $t('FEZ003') }}2021-10-07
{{ $t('FEZ014') }}2021-11-06|
{{ $t('FEZ004') }}2021-10-07|
{{ $t('FEZ005') }}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