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總綱」暨教育部「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實施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參考原則」辦理。
二、為強調十二年國教新課綱主題式/專題式/統整式課程設計,改善現有分科獨立的教學系統,漸次轉型為跨領域教學及合作學習,促進學生學習遷移,系統性解決複雜的生活情境問題,爰擬透過本案計畫,實踐跨領域或跨科目之教學,整合學習脈絡中的知識、技能、態度等面向,建構學習者為中心的教學模式,爰辦理旨揭計畫,先予敘明。 三、本計畫相關內容摘要如下:
(一)實施期程:110學年度
(二)申請對象:學校授課教師。
(三)實施型態:
1、2個以上領域或跨科目之協同:2個以上領域或跨科目之成員共同進行教學。
2、主題式協同:針對特定主題,組織相關領域或科目之成員共同進行教學。
3、其他符合跨領域或跨科目協同教學精神之型態。
(四)申請作業:
1、申請期間:
(1)第1學期:110年9月10日起至110年9月21日止。
(2)第2學期:111年1月10日起至111年1月20日止。
2、計畫繳件:
(1)課程計畫書經核章後掃描為 PDF 檔,逕寄: AL2737@ntpc.gov.tw
(2)第2學期申請不另行文通知,請各校免備文逕寄至承辦人信箱。
下項(五)審查標準與形式、(六)經費補助有興趣參與之教師請洽教學組
{{ $t('FEZ012') }}
{{ $t('FEZ003') }}2021-09-11
{{ $t('FEZ014') }}2021-10-11|
{{ $t('FEZ004') }}2021-09-11|
{{ $t('FEZ005') }}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