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說明:
一、依據本府教育局110年7月20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01328281號函辦理。
二、數位教職員工證發放對象僅有編制內正式教職員工(工友、代理、代課老師及幼兒園教保員不予發放)。
三、數位教職員工證不註記個人資料,請自行於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官網(https://www.easycard.com.tw/)記名。
四、因應悠遊卡股份有限公司網站變更,檢附原函及「數位學生證暨教職員工證QA」及「數位教職員工證記名操作步驟」各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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