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辦法辦理。
二、本實施計畫及操作手冊自110年7月20日(星期二)起於本 市資優教育資訊網、特殊教育資訊網及各國民中小學學校 網站公告並開放下載。
三、申請資格:110學年度就讀本市所屬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 三年級至八年級具藝術才能資賦優異潛能之學生。
四、申請時間:
(一)書面審查:110年9月13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9月14日(星 期二)下午10時。
(二)能力評量:
1、第一階段:110年10月6日(星期三)至10月7日(星期四)上午8時至下午10時。
2、第二階段:110年11月22日(星期一)上午8時至下午10 時。 五、申請方式:請逕至新北資優鑑定系統(http://gifted.ntpc. edu.tw)報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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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1-07-21
{{ $t('FEZ004') }}2021-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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