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說明:
一、依據資通安全管理法及「資通安全責任等級分級辦理」規定,本市各級學校屬D級機關,依法規規定需完成每人每年接受3小時以上之資通安全通識教育訓練。
二、本局提供線上課程影片,請至新北市政府教育局數位學習影音網-搜尋教育體系資通安全與個資保護管理規範介紹(3小時無須測驗) 或 校園資通安全維護計畫(3小時) 完成其中一部課程即可;請先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帳密後即可開始線上課程,完成課程時數並通過測驗後,系統將核予研習時數。
{{ $t('FEZ003') }}2021-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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