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依據教師法第40條略以…各級教師組織之基本任務如下:一、維護教師專業尊嚴與專業自主權。本會辦理109學年度精進國民中小學教師教學專業與課程品質研習,計畫如附件一。 二、因本會於110年1月27日所舉辦之「對話的力量-從心遇見自己,照亮孩子」研習已額滿,故加開下列場次,辦理時間及場地如下 時間:110年1月29日(五)08:30-16:30 地點:思賢國小思賢樓4樓演藝廳 研習名額:180人 自1月14日8:00起開放報名,請逕行上校務行政研習系統報名,額滿為止。 三、另,為建立研習的先備經驗與教學現場困境意見蒐集,報名前請填寫google表單,彙整教學現場實務困境及意見,以提升研習品質,表單連結如下:https://reurl.cc/9Zzamn 四、公假課務自理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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