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輔導處|
一、本市適性輔導安置包含三類型簡章,學生報名時僅能選擇一類簡章報名,不得重複,違者取消本安置資格,安置類型如下:
(一)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一般類科。
(二)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高級中等學
校集中式特教班。
(三)新北市110學年度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特殊教育學校及高級中等學校集中式特教班(中重度班)。
二、一般類科簡章開缺名額將另函通知學校並於109年12月底前
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ntpc.edu.
tw/)及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網(https://seapc.
ntpc.edu.tw)。
三、旨揭重要安置期程說明如下:
(一)線上報名:國中學校請於110年2月1日(星期一)至110
年2月25日(星期四)至本市身心障礙學生適性輔導安置
網(https://seapc.ntpc.edu.tw)完成網路報名作業。
(二)郵寄報名資料:系統報名資料於110年2月26日(星期
五)始得列印,國中學校請於110年2月26日(星期五)
至110年3月8日(星期一)郵寄報名資料至承辦學校,詳
見各簡章。
四、本簡章公告於本市特殊教育資訊網(https://www.sec.
ntpc.edu.tw/),
{{ $t('FEZ012') }}
{{ $t('FEZ003') }}2020-11-13
{{ $t('FEZ005') }}1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