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本市109學年度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計畫,依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略作以下調整: 依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新增附則: 依據「高級中等以下教育階段非學校型態實驗教育實施條例」第18條規定「依本條例參與高級中等教育階段實驗教育之學生,未入學高級中等學校取得學籍,得由辦理實驗教育之申請人造具參與實驗教育學生名冊,報請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發給學生身分證明者」。 凡於106及107學年度均獲得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同類組決賽特優者,得逕行參加全國賽,如自願參加市賽但比賽結果未獲得全國賽代表權之資格者,不得再參加該類組之全國賽。 依全國學生創意戲劇比賽實施要點修正評分方式:傳統偶戲類口白調整為20%、操偶調整為25%,其餘不變。 本市計有4個代表名額,前述所提到連2年獲全國賽同類組特優者,得逕行參加決賽,不列入本市4個代表名額內。 本比賽各項防疫措施,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定辦理,並得依疫情調整比賽賽程。
二、報名時間:109年10月26日(星期一)至109年11月6日(星期五)止(以郵戳為憑),逾時不受理。為使評審公正,學校逾時送件或送件資料不完整,致使學生權益受損者,由各校自負全責,請務必依限報名。 現代偶戲類、傳統偶戲類:請以E-MAIL(dgs@whes.ntpc.edu.tw)方式寄至五華國小學務處董大鋼主任(28578087分機301)收;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寄至五華國小學務處(24151新北市三重區集賢路89號),始完成報名手續。 舞臺劇類:請以E-MAIL(lfy032@ncvs.ntpc.edu.tw)方式寄至南強工商表演藝術科林芳宜主任(29155144分機124);報名表經學校核章後寄至南強工商(23144新北市新店區文化路42號),始完成報名手續。
三、領隊會議、比賽時間及地點: 領隊會議日期: 現代偶戲類及傳統偶戲類:109年11月20日(星期五)下午2時。 舞臺劇類:109年11月24日(星期二)下午2時。 比賽日期: 現代偶戲類及傳統偶戲類:109年12月10、11日(星期四、五)。 舞臺劇類:109年12月8、9日(星期二、三)。 領隊會議和比賽地點,如下: 現代偶戲類及傳統偶戲類:新北市三重區五華國民小學。 舞臺劇類:私立南強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四、凡參加戲劇比賽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各校指導老師及業務承辦人員,出席領隊會議及比賽當日一律給予公假派代(惟比賽當日另有領取鐘點費或指導費者,允公假但課務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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