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一、本案為因應108年十二年國教新增科技課綱及推廣創客教育,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核定補助積穗國小等11所擔任本市自造教育及科技中心,辦理相關師資培訓及推廣活動,並於109學年度第1學期辦理旨揭培訓研習共計64場次,希冀藉由一般及種子教師培訓課程,讓本市各級學校教師於校內課程推廣並結合運用。
二、本案相關資訊,詳細如下:
報名方式:各場次於前二個禮拜前逕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之研習系統或全國教師在職進修網報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不接受備取。 全程參與研習者,由各所屬中心核發實際教師研習時數。 本案研習倘有相關問題,請逕洽該場次所屬中心承辦人聯繫詢問。
本案研習之承辦學校工作人員,本局同意核予參與人員公假登記,倘有課務至多3名課務排代出席;另請各中心工作人員務必落實相關防疫措施,如簽到、體溫量測紀錄、帶口罩、教學環境保持通風等。
三、本案辦理研習倘有新增或微調相關研習,請依本函核定公假(課務排代)。 四、檢附本案研習一覽表2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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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10-08
{{ $t('FEZ014') }}2020-11-07|
{{ $t('FEZ005') }}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