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學務處|
一、依據新北市109年度執行友善校園學生事務與輔導工作總體計畫辦理。
二、參加對象: 國中組─本市公私立國中或完全中學國中部在學學生。 高中(職)組─本市公私立高中職或完全中學高中部在學學生。
三、各隊以表演藝術(行動劇、舞蹈、街舞、相聲…等表演)方式呈現,以性別平等為主題(含網路交友安全、反性別歧視、反分手暴力、同志議題、性剝削防治、性別歧視及性霸凌防治…等相關主題)。
四、報名時間與方式:109年11月4日(星期三)前將報名表Email至承辦學校,並以電話聯繫承辦學校確認。 五、領隊會議:109年11月25日(星期三)上午10時。
六、比賽時間及地點:
比賽時間:109年12月11日(星期五)。
比賽地點:新北市立福和國中綜合大樓5樓演藝廳(新北市永和區永利路71號)。
七、本局同意領隊會議及比賽當天領隊、指導老師及承辦學校工作人員給予公假暨課務排代或差假。
八、本案相關聯絡事宜逕洽承辦人:福和國中輔導主任林宛曉,(02)29289493分機250或輔導組長簡于菁,(02)29289493分機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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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20-09-30
{{ $t('FEZ014') }}2020-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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