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年11月11日客會文字第
0990013895號函辦理。
二、行政院客家委員會99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已於99
年10月7日(星期四)放榜、99年11月1日(星期一)寄發
合格證書。依據旨揭要點,國民中小學學生通過初級者,
分別可申請新臺幣1,000元整之獎學金。
三、本獎學金申請至100年3月20日截止,請廣為宣傳周知,鼓
勵通過「99年度客語能力認證初級考試」之國民中小學學
生填具申請表,並檢附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影本,
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若報考時為國小六年級學生,申
請獎學金已為國中生,可選擇向就讀之國中一起申請;若
報考時為國三學生,申請獎學金已為高中生,可選擇向原
就讀之國中一起申請)。
四、各校受理申請後,須於100年4月5日(星期二)前造具學生初審合格清冊併同申請表及客語能力認證考試合格證書
影本等,免備文寄送本局核辦後轉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審
核。
五、旨揭要點及表件電子檔請至行政院客家委員會網站
(http://www.hakka.gov.tw/主動公開資訊/法規及行政規則)
查詢及下載。
{{ $t('FEZ003') }}201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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