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如題。
二、參選資格:
(一)教師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公私立各級學校專、兼任及退休教師並領有教師證書或立案學校之聘書。
(二)學生組: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內外各級學校在學學生(含碩士班、博士班研究生)。
三、徵選組別與項目:
(一)教師組:1.戲劇劇本(10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0年為古典詩詞)、5.童話。
(二)學生組:1.戲劇劇本(100年為傳統戲劇劇本)、2.短篇小說、3.散文、4.詩詞(100年為古典詩詞)。
四、報名方式及收件日期:採線上報名,報名完成後郵寄報名表及作品等資料,自100年03月01日至04月20日止,報名網站http://web.arte.gov.tw/philology-arts。
五、收件地址:國立臺灣藝術教育館(10066台北市南海路43號);洽詢電話:02-23110574分機236。
六、檢附教育部文藝創作獎實施要點1份供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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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11-12
{{ $t('FEZ005')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