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註冊組|
凡免試錄取並報到私立高中高職學生,欲參加登記分發者,需依下列流程辦理 :
1.於99年6月25日前先至原錄取報到之私立高中職辦理<放棄申請>,並取得<放棄申請書>。 2.至於報名登記分發,係採併同學校畢業生<團體報名>,依登記分發主委學校(淡水商工)通知辦理。
{{ $t('FEZ003') }}2010-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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