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99年6月4日國院研字第0990005004號函辦理。 | ||
二、 |
因應本年年底舉行之直轄市市長、市議員選舉,為確保公務人員嚴守行政中立法,貫徹依法行政、執法公正、不介入黨派紛爭等立法精神,爰開設行政中立法宣導班,期藉由實務案例之研討,啟發公務人員行政中立觀念,並傳授公務人員處理及因應行政中立事件之能力。又因公務人員具備正確之價值及倫理觀念,係為建構良好文官制度之基石,為將公務倫理價值觀內化至文官體系之中,以型塑優質組織文化,特依考試院文官制度興革規劃方案第一案,開辦公務倫理宣導專班,加強公務倫理宣導事宜。 |
||
三、 | 旨揭研習相關注意事項說明如下: | ||
(一) | 參加對象:各機關及所屬機關(構)公務人員。 | ||
(二) | 班次及人數:行政中立法宣導班規劃辦理50場次,公務倫理宣導專班規劃辦理26場次,每班50人;班別場次詳見「99行政中立法及公務倫理宣導班各縣市班次日程一覽表」(附件一)。 | ||
(三) | 時數:行政中立法宣導班研習時數為3小時,公務倫理宣導專班研習時數為4小時,課程配當詳如各實施計晝(附件二、附件三)。 | ||
(四) |
實施方式: | ||
1. | 參訓人員於參訓前請先至「文官e學苑」網站(http://ecollege.nacs.gov.tw)線上學習「行政中立法與實務」及「公務倫理:公務員品德修養」課程,瞭解行政中立及公務倫理之基本概念。 | ||
2. | 採半日不住班研習,上午班次提供午膳。 | ||
(五) | 報名及調訓方式: | ||
1. | 於每班次開辦前6週開放報名,請有意參加本研習班之公務人員,先徵得各單位主管同意後逕至文官學院網頁報名(http://www.nacs.gov.tw)。 | ||
2. | 各班次參訓人員名冊將於開班前2週公布於文官學院網站首頁最新消息區,並將發函調訓通知各參訓人員服務機關。 | ||
(六) | 研習時數登錄:由文官學院依參加人員實際研習時數登錄終身學習時數。 | ||
四、 | 有關行政中立法宣導班相關事宜,請洽文官學院02-26531611潘小姐;公務倫理宣導專班相關事宜請洽02-26531531楊先生。 |
{{ $t('FEZ012') }}
{{ $t('FEZ003') }}2010-06-15
{{ $t('FEZ005') }}1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