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請各校依旨揭計畫第伍點第2項第1款薦派領域召集人或專
任教師參加分區輔導研習(薦派人數詳附件3),同意核
予公假派代,全程參與者,半天核發3小時、全天核發6小
時研習時數,研習文號即本文文號,課程代碼為3-2-001。
二、參與分區輔導之各領域輔導團正副召集人、輔導團員,核
予公假派代。
三、未薦派教師參與之學校,將列為99年度下學期到校輔導之
優先學校。
{{ $t('FEZ012') }}
{{ $t('FEZ003') }}2010-06-10
{{ $t('FEZ005')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