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特教組|
說明:
一、依據台北縣政府教育局99年3月30日北教特字第0990260896號函辦理。
二、為協助民眾尋回走失家人,特加強宣導有走失之虞者佩帶預防走失手鍊,或鼓勵自行至各縣市警察局按捺指紋等措施,以降低走失情勢發生。
{{ $t('FEZ003') }}2010-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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