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 教師欲報名99年度主任甄選,請於99年2月1日至2月3日前登入「校務行政系統」內之「主任甄選系統」按「報名」,將滑鼠移至「教師自填」項目,畫面將自動顯示年度選擇;若於98年度前曾報考者,登入個人帳號後,即可帶出報考相關資料,查核無誤後,請按「提交」,始完成報名。 | ||
二、 | 請人事主任於99年2月4日至2月5日審核各校報名99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個人資料。 | ||
(一) | 本縣校務行政系統網址為 https://esa.tpc.edu.tw,請登入個人帳號及密碼後,點選「綜合服務」內「主任甄選系統」/「校內積分審核」審核報名資料。 | ||
(二) | 各項甄選資格、積分計分標準及審查注意事項,請依「臺北縣99年度國民中小學候用主任甄選簡章」規定辦理,如有任何審查意見,請逕於「人事主任審核意見」欄註記。 | ||
(三) | 如有資格及積分疑義,報名表請退回考生更正或依所附證明文件逕行更正後通知當事人。 | ||
三、 | 校內人事主任審核過後,教師即可登入列印報名表及繳費單(請以鐳射印表機列印)繳費,繳驗表件之報名表僅需校長核章。 | ||
四、 | 繳驗資料注意事項: | ||
(一) | 曾於98年度報名候用主任甄選,但積分未滿20分者,需附兵役服務證明文件影本,俾利確認積分。 | ||
(二) | 繳驗資料影本由人事主任核章,並於影本上註明「與正本相符」字樣。 | ||
(三) | 相關繳驗資料請於99年2月23日前(以郵戳為憑)掛號寄至溪崑國中(地址:220臺北縣板橋市大觀路3段50巷30號),信封套請下載本(99)年度候用主任甄選簡章附件2之封面樣張使用,另同校報名者,請儘量合併寄送,以達節能減碳之效。 | ||
五、 | 縣級審核通過且經考生本人查核積分無誤無需補件後,即可列印准考證。 | ||
六、 | 主任甄選操作手冊請至電子公文區或校務行政系統首頁(https://esa.tpc.edu.tw)下載,若有報名相關問題,請電洽本案承辦人。 |
{{ $t('FEZ003') }}2010-0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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