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依據「臺北縣政府員工協助方案推動計畫」辦理。
二、 本實施計畫計有協助性之諮詢服務及其他發展性與預防性措施兩種類型,內容摘要如下:
(一) 協助性之諮詢服務:
1. 心理諮詢:聘請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心理諮商專業證書之合格心理諮詢人員擔任,並於本府關懷諮詢室(本府行政大樓1樓西側聯合服務中心內)辦理。
2. 醫療諮詢:聘請領有中央衛生主管機關核發之醫事專門職業證書之合格醫事人員擔任,辦理方式同上開心理諮詢方式。
3. 法律諮詢:聘請法律服務公益團體或法律事務所律師擔任,辦理方式同上開心理諮詢方式。
4. 另為考量偏遠地區員工心理諮詢之方便性,心理諮詢面談地點及時段得視需要以電話或書面向本府人事處(以下簡稱人事處)申請,並至本府衛生局心理衛生中心公告之心理諮詢輔導服務所列諮商師各服務時段及駐點進行諮詢。
(二) 其他發展性與預防性措施
1. 舉辦系列講座及各項促進健康及紓壓活動:由人事處不定期舉辦相關講座、成立各種社團及舉辦球類相關競賽等,並通知各機關學校報名參加。
2. 員工協助方案專區:於人事處員工協助方案專區提供壓力檢測、法律及醫療小常識等相關資訊。
三、 相關詳細資料請逕至人事處網站(http://www.personnel.tpc.gov.tw)員工協助方案專區項下查閱。
(臺北縣政府99.01.19北府人一字第0990043555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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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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