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二、
|
依據臺北縣政府98.12.21北府人四字第0981077275號函轉政院人事行政局98年12月14日局授住字第0980304537號函辦理。 為使公教員工出差及旅遊時,可享受價格優惠之旅宿服務,以增進公務福利,本局特推出公教人員特約飯店,經彙整相關機關推薦名單,並協洽業者辦理特約,自即日起供全國公教同仁選譯利用。 |
||
三、 | 本案適用對象為全國各級機關學校、公營事業機構之公教員工(含退休人員)及同行眷屬,憑各機關學校服務證(退休證明),享有本項優惠方案。 | ||
四、 | 本年度提供95家特約業者提供之優惠方案,已於本局住福會「公務福利e化平台」(http://eserver.hwc.gov.tw)上載,請由該平台進入→優惠商店專區→住→飯店、旅館區查閱。未來將可直接在平台首頁搜尋點入。 | ||
五、 | 另該平台網站之優惠商店專區中→「住」的項下「飯店旅館區」,設有新進商店、強力推薦及消費情報區。例如:本會自12月18日起將在「消費情報區」公佈耶誕節及新年假期消費最新訊息,歡迎公教員工充份選擇利用。 | ||
六、 | 為推廣r公教特約飯店」,本局住福會刻正進行設計印製海報、標章貼紙,俟完成後,另案函送貴機關。 |
{{ $t('FEZ003') }}2009-12-25
{{ $t('FEZ005') }}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