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據「臺北縣縣立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作業要點」暨「99年度臺北縣國民中小學主任甄選儲訓委員會第1次會議」決議辦理。 | ||
二、 | 為提升主任行政素養及儲訓品質,99年度國中小主任甄選分初選及複選2階段,以錄取名額2倍參加口試。 | ||
三、 | 甄選作業流程: | ||
(一) | 由本縣溪崑國中承辦甄選事宜。 | ||
(二) | 計分方式: | ||
1. | 初選占60分,複選占40分,合計100分。 | ||
2. | 初選分積分及筆試,積分占20分,筆試占40分。 | ||
3. | 筆試形式:採測驗題60題(60%)、申論題2題(40%)方式進行。 | ||
(三) | 個人報名日期:99年2月1日至2月3日(採線上報名)。 | ||
(四) | 筆試日期:99年3月13日(星期六)。 | ||
(五) | 口試日期:99年3月27日(星期六)。 | ||
(六) | 錄取名額:國小40名,國中30名。 | ||
(七) | 錄取公告:99年3月29日(星期一)下午7時前於本局網站/電子公文區公告錄取名單。 | ||
四、 | 儲訓:錄取人員須接受本局安排之儲訓課程(含木章基本訓練),預定於99年5月-7月舉辦儲訓課程。 |
{{ $t('FEZ003') }}2009-1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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