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第二次課發會決議事項:
1.針對H1N1再次停課班級補課方式:
依據教育局
2. 針對停課班級定期評量補考事宜:
(一)如停課班級復課後,不影響段考事務進行,仍進行段考.由任課教師決定某些題目尚未教授完整者則抽換試題或者不計分,等比例換算成績。
(二)如遇到班級於段考日停課,則請原出題教師再出一份難易度相同之試卷(視做一次出題,下學期初提次數減一次),於返校後使用備份考卷應考。
(三)如遇同年級兩個班以上因停課等相關問題須進行補考,則由教務處安排同樣時段,統一進行補考,防範備份考卷因補考時間前後造成洩題等問題。
(四)如整班因為停課造成段考補考,則由補考日期各節任課教師隨班監考。
3.因部分班級停課,段考延後至12/3(四)-12/4(五)
{{ $t('FEZ003') }}2009-11-27
{{ $t('FEZ005')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