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國立臺北教育大學98年10月27日北教大社字第 0980007320號函辦理。 二、請核予貴校參加人員公(差)假登記課務自理;本局同意 全程參與人員核予3小時研習時數,本文號即為研習字號 。 三、報名訊息請參閱實施計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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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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