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本局新住民文教輔導科98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本案旨在提昇本縣新住民及通譯人員之華語教學能力,藉
由華語教學理論與實務課程,培育新住民成為優質的華語
師資能力之人才。
三、研習地點及參加費用:臺北縣政府教育局;本研習各梯次
費用全免。
四、參加對象及人數:
(一)設籍本縣新住民,有志從事華語教學者,以本縣培訓之
新住民通譯人才為優先受訓對象,並可配合9大區學校辦
理華語補救教學者。
(二)本縣聘請通譯人員之學校,請轉知通譯人員務必參加本
研習。
五、研習時間:分2梯次辦理,每梯次18小時,其時間如下:
(一)第1梯次: 98年12月5日、12日、19日(每週六)9時至16
時。
(二)第2梯次:98年12月6日、13日、20日(每週日)9時至16
時。
六、報名日期及方式:自即日起至12月1日止,請填妥報名表(
如附件),以傳真24922541或電話24922512方式,向野柳
國小教務處報名。聯絡人:教務主任吳炯霖,分機13。
七、附本案計畫及研習報名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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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09-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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