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依據教育部100年2月23日臺中(二)字第1000028271A號
函辦理。
二、為加強學校五育理念的實踐,教育部特辦理本項教材教法
設計徵選;徵選主題如下:
(一)參酌教育部出版《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踐》一書中
,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之融通為主。
(二)以德智體群美五育中至少通融二育以上之教材教法設計
。
三、徵選組別及報名資格:
(一)組別:分高中職教師、國中教師、國小教師等三組。
(二)資格:現任公私立高中職、國中、國小教師(含代理教師)
。
四、初審方式:
(一)高中職教師組:由各校自行初審擇優推薦作品至多5件參加複審。
(二)國中、小教師組:由各校擇優推薦作品,於100年5月10
日(星期二)前薦送至新北市教育局辦理初審,各組擇
優至多15件作品薦送參加複審。
五、複審收件日期及地點:
(一)收件日期:本(100)年5月25至31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
不受理)。
(二)收件地點:以限時掛號寄至「國立臺灣師範大學進修推
廣學院林語軒助理收(10610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一段
162號進修推廣學院B1)」,封袋上請標明「『五育理念
與實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
六、其他相關事宜請詳見100年度《德智體群美五育理念與實
踐》教材教法設計徵選計畫(如附件),本計畫可自教育
部中等教育司網頁
(http://www.edu.tw/highschool/itemize_list.aspx?site_content_
sn=25320)「五育理念與實踐」中下載,倘有未盡事宜,請
洽國立臺灣師範大學林語軒小姐,電話02-77345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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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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