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徵集對象:全國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在籍學生及幼稚園學生。
二、送件類別:繪畫(寫意畫、寫生畫、水墨畫)、貼畫、版畫、美術設計、集體創作。
三、各校總送件數量:國小最多60件、國中最多30件、幼稚園最多20件,集體創作每校最多2件。
四、新北市各校初選送件日期:各校請依規定送件數內,於100年04月11日前,統一寄(送)達「米倉國小」教務處(24945新北市八里區米倉村龍米路2段129巷1號)。
五、詳細活動辦法請見附件,或至新北市教育局教育資源網下載(http://www.tpc.edu.tw)/電子公文/資料檢索/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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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1-0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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