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 依據國家文官學院(以下簡稱文官學院)100年1月18日國院研字第1000000279號函辦理。 | ||
二、 | 文官學院辦理之晉升官等訓練,屢有學員反應囿於訓練期程有限,冀希對部分行政管理訓練課程提供有系統之課程,俾供各項晉升官等訓練之潛在參訓人員得預先研習,有助於實際參訓時之學習,爰文官學院自本(100)年度起與政大公企中心及臺北大推廣部合作開辦「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以提供多元學習管道。 | ||
三、 | 依旨揭實施計畫規定,試辦對象以未來3年將具有受訓資格者為主,並以技術類科及其他未具公共行政背景人員為優先選送;參加學程所需費用除自行付費外,並得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規定,經服務機關、學校同意給予部分費用補助。 | ||
四、 | 旨揭「行政管理碩士學分班」定於本年1月15日至同年2月15日開始報名,預定於3月至6月間上課(視各課程別之不同),相關課程之資訊請參閱後附計畫或逕洽各校承辦人: | ||
(一) | 政大公企中心:(02)2341-9151轉201;240奚先生。 | ||
(二) | 臺北大推廣部:(02)2502-1520轉27558王小姐。 | ||
五、 | 參加人員之請假事宜,請各機關依公務人員訓練進修法及公務人員請假規則等相關規定辦理。 |
{{ $t('FEZ003') }}2011-0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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