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為持續推動宣導臺北縣改制新北市後,係僅將「改制前原縣之『鄉鎮市』改為『區』、『村』改為『里』,街路名稱維持不變」;「已核發之國民身分證與戶口名簿,不必換證(簿)仍有效力」。
二、「全國各戶政事務所於99年12月24日(星期五)下午17時起至同年12月27日(星期一)上午8時止不受理各項戶籍登記」。俾避免民眾因誤認須換領國民身分證及戶口名簿而造成戶政事務所作業困擾,請配合改制後郵件通訊地址之書寫方式,以利文件送達。
三、相關文宣資料,可至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站(http://www.ris.gov.tw)首頁縣市改制專區─「宣導內容」內點選下載並自行增印複製運用。
{{ $t('FEZ003') }}201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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