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一、 | 查本局97年12月24日局考字第0970065296號函規定略以,公務人員跨年度持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其休假日如包含當年12月31日且於休假日至少具1筆旅行業、旅宿業或觀光遊樂業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之刷卡消費,則休假日及其相連之次年連續假日於各國民旅遊卡特約商店刷卡之各筆消費,得自行擇定請領當年度或下年度之強制休假補助費。 | ||
二、 | 復查本局98年12月11日函亦循例辦理,爰嗣後有關公務人員跨年度持用國民旅遊卡刷卡消費請領補助等事宜,均以前揭函旨原則辦理。 |
{{ $t('FEZ003') }}201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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