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學組|
一、申請期程:自即日起至100年1月7日(星期五)止,請免備文
寄臺北縣教育研究發展中心(220臺北縣板橋市僑中1街1-
1號),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二、申辦說明:
(一)學校可依學校發展或教師需求,推動教師專業社群,其
類型可包括:「學科/七大領域/七大議題」、「學年別」
、「班級經營與輔導」、「學校任務」、「其他」等。
(二)申請補助額度:
1、每社群每學年運作經費以3萬元為限。
2、為配合學年度之運作,100年經費執行期限至101年7
月31日止,總金額以4.5萬元為原則(101年1月1日至
101年7月31日經費1.5萬元於101年另案核撥)。
三、本案申請文件應包含下列內容:
(一)「教師專業社群」資料彙整表(如附件1)。
(二)「教師專業社群申請書」(如附件2)。(三)上述文件之電子檔光碟1份。
四、經費概算表寄出前請務必核章並影印留存。
五、申辦本案之社群須派員參加100年1月14日之「教師專業社
群領導人經營運作初階知能研習」,研習計畫另函通知。
六、如有疑問,請洽承辦人:黃美娟(8072-3456分機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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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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