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宣導重點如下:
(一)99年12月25日起,臺北縣改制為新北市,29鄉(鎮、市)及村(里)仍維持原區域名稱,僅將鄉(鎮、市)改為「區」,村(里)統一改為「里」。
(二)改制新北市後門牌於99年12月25日起,1樓門牌之「鄉(鎮、市)」以「區」字貼紙遮蓋。貼紙隨同年底市長及議員選舉投票通知發送,並備置於戶政事務所及里辦公處提供領取。
(三)改制新北市後村(里)及道路名稱暫不更改,為便利通訊,書寫郵件通信地址時,請詳填「新北市○○區」及郵遞區號。
{{ $t('FEZ003') }}2010-10-21
{{ $t('FEZ005') }}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