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實施方式:99學年度英語四格漫畫創作比賽修訂為初賽及複賽2階段進行評選。
二、參與對象:臺北縣各公私立國民中小學師生(含實習教師、代理教師)皆可參加。
三、參賽組別:
(一)國小中年級組:國小三、四年級學生,每組1至2人為限,指導老師1至2人為限,各校自由參加。
(二)國小高年級組:國小五、六年級學生,每組1至2人為限,指導老師1至2人為限,各校自由參加。
(三)國中組:國中七至九年級學生,每組1至2人為限,指導老師1至2人為限,各校自由參加。(每人每類參賽作品各以1件為限)
(四)教師組:國中小教師,各校自由參加。
四、漫畫內容原則(含英語對話):
(一)創作以配合學生日常生活及國民中小學教學主題為主。
(二)創作須掌握生活化、實用化、趣味化、文學性為主。
(三)取材可包含家庭、學校及社會生活、民俗節慶、文物特產、自然景觀、歷史地理、文學藝術、生活環境⋯教育意涵等範圍。
五、參賽作品規範:手繪或電腦繪圖皆可,作品不限黑白或彩色,採連續四格漫畫格式,稿件尺寸規格為B4(257×364mm)大小。請以厚紙板裱褙(厚紙板尺寸為4開大小),並以描圖紙保護,以免造成稿件污損。電腦繪圖並請提供.jpg或.gif圖檔光碟。
六、報名方式:報名表與作品版權同意書請至北縣教育局電子公文區下載。
七、收件截止日期:
(一)初賽:即日起99年11月03日(星期三)止。(以郵戳為憑)
(二)請將報名表、作品版權同意書、稿件(電腦繪圖者請含光碟)各1份,郵寄或親送至白雲國小。
(三)地址:臺北縣汐止市民權街二段90號(白雲國民小學教務處收)
(四)聯絡電話:(02)26403909分機20王淑芬主任
(五)郵寄者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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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FEZ003') }}2010-0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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