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訓育組|
一、表揚對象:
(一)團體:包括機關(構)、學校、依法設立有案之團體等。
(二)個人:實際從事原住民族教育之人員。
二、推薦表件(含600字之簡介短文)請於99年09月21日(星期二)前免備文以掛號寄至臺北縣八里國小劉帆聖主任收(地址:八里鄉中山路23段338號;電話:02-26102217分機6100)。
三、獲選團體及個人將於臺北縣99年度原住民族教師大會中頒獎表揚。
{{ $t('FEZ003') }}2010-08-30
{{ $t('FEZ005') }}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