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人事室|
二、 資料確認:申請介聘教師應於99年5月9日(日)後,上網確認志願學校、科目是否無誤,送審後不得再做更動。 新職學校報到:達成介聘教師應攜帶相關學經歷證件及達成介聘通知書,於99年6月4日(五)上午11時前,至達成介聘學校接受審查,當日准予公假登記,惟課務自理。
一、
報名期限:申請介聘教師應於99年4月29日(四)至5月12日(三)晚上12時期間,上網填報基本資料、志願學校及積分資料(網址:http://exc.ks.edu.tw);未於期間內上網申請者,事後均無法受理,請務必掌握時效。
(一)
校內初審:申請介聘教師應於99 年4月29日(四)至5月12日(三)期間,將紙本表件送各校人事室送件,並進行初審。
(二)
縣級審查:99年5月17日(一)至5月19日(三)於後埔國小2樓校史館送件辦理(由人事人員送件)。
(三)
公告結果:99年6月2日(三)下午6時,於縣外介聘系統及教育局電子公文區公告縣外介聘結果。
(四)
(五)
其他事項:申請介聘教師應自備可讀取健保卡之晶片讀卡機與本人最新健保卡,以確認使用者身分並保障教師個人權益。
(臺北縣政府教育局99.04.22北教國字第0990365010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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