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FEZ002') }}教務處|
主旨:轉知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辦法,請鼓勵所
屬教職員工生踴躍投件參選,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99年3月18日台人(二)字第0990039778A號書
函辦理。
二、教育部為發揚尊師重道優良傳統,提振教師專業精神,自
本(99)年度起恢復辦理「師鐸獎」選拔,為期獲致精緻
之藝術性獎座,爰舉辦「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
」。
三、參選人請於99年4月23日(星期五)下午5時前,將設計完
稿作品及相關表件,以掛號寄送至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
南路5號教育部人事處收,並請於送件作品包裝外標明參
加「教育部師鐸獎獎座設計競賽」活動;另請傳送設計稿
(jpg檔)及報名表電子檔至教育部承辦人電子郵件信箱
(alice66@mail.moe.gov.tw)。
四、獲選者(限1名),由教育部發給獎金新臺幣5萬元及獎狀
1紙。
{{ $t('FEZ003') }}2010-03-24
{{ $t('FEZ005') }}108|